原标题: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
王力平、刘淑娟、曹逢武、刘福生:
2014年8月20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经我司多次催促,,贵方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为我司办理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特许行业经营证,导致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向我司委托经营管理的三亚金家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家湾酒店)送达《责令停业整改的通知》,金家湾酒店无奈被迫于2015年6月12日停业。后我司通过口头、人工直接送达、发送短信、报纸公告等方式向贵方送达《关于再次催促办理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特许行业经营证的紧急通知函》,但贵方仍未按通知函通知时间办理完毕上述证件。
现我司正式通知贵方:一、《房屋租赁合同》自本通知书发出后立即解除,贵方需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与我司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我司完成交接,所租赁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丢失、毁损等一切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二、贵方应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退还我司支付的房屋租金人民币1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装修及设施使用费人民币190万(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三、贵方应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赔偿因自身违约给我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通知!
海南时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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