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祁正华

  本报讯昨日,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区)在现有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完善或增设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发布信息提供便捷服务,逐步实现房屋租赁双方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对接并实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编辑: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