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族”有了福音房屋租赁禁赚差价规范收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赚取房租差价……住房租赁市场有繁荣景象,同时也“藏污纳垢”。

  12月25日,住建部、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其中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这些规定为“租房一族”带来福音。

  中介控制房源

  “山西大学附近的房源几乎都是中介托管房,房东直租房很难找。”准备考研的张蕾称,找了好多都是中介的房子,也就是托管房,根本见不着房东。

  什么是托管房?托管与中介的营利方式不同,中介机构帮租客找房,租客租到房后给中介一个月租金作为酬劳。托管是两头通吃,一边收房东的托管费,低价大量地直接从房东手里收房,一边高价转租,以二房东的身份赚取差价。托管机构在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虽是后起之秀,但炙手可热。

  “靠出租散房的业务量很低,近两年来,很多中介都在搞托管,在热门地段大批量地租二手房,然后统一管理,统一出租,赚取差价。”从事房产中介的原军告诉记者,中介机构控制房源、垄断市场,租客与房东之间被人为阻隔。“托管二房东控制热门房源区域后坐地起价,并且改装隔断将两室一厅一卫变为四室一卫。普通的租客根本不知道房源信息,想绕过中介单独和房主签约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坑苦了租房客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租房交易中,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一年后再续签,竟然还要再交一遍中介费。原军称,一些房东会将房子长期委托给中介管理,租客续约时联系不到房东,给中介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在中介把控房源转租权的情况下,既向租客收取中介费又从房东处赚取租金差额,本身就已违规违法。如果再收续约的中介费,租户就被坑苦了。

  原军称,中介费是由于房屋中介机构介绍租客与房东取得联系,通过中介提供居间服务而促成签约后获取的报酬佣金。中介本身所起到的作用就是沟通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信息,如再次续约,租客与房东信息没有变化,就没有中介介入的必要。如今,中介机构既是房东又是中介,再加上供需结构比较紧张,房源比较少,租户属于一个“弱势群体”,没有什么话语权,只能被动交钱。

  《意见》保护权益

  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就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12月25日,住建部、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强调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比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同时,由于交易主体鱼龙混杂,完善租赁主体登记备案、平台核验等工作成为从源头规范租房市场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要严格备案登记管理,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对于《意见》的出台,业内人士称,房子是租的,但生活不是,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租房客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希望《意见》能尽快有效落地,让“租房一族”能省心省力地租到一套好房子,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