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丢在电梯门口,衣服晾在高层连廊的栏杆上,阳台上做饭,随意丢弃未灭的烟蒂差点引起火灾……27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济南奥体中路某小区有很多住宅成了群租房,而群租房租房者的一些行为让小区业主难以接受。小区业主想知道,这种增加隔断的群租房是否合法,谁来负责规避这些安全隐患。文/图 记者 王远

隔壁是个群租房 一家隔出五六户

记者在一处群租房内看到,一套两居室的房屋被改建成了6个房间。

  令人头疼的邻居
  

  李女士家在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附近某小区。入住后,李女士发现,隔壁业主将房子租了出去。“不是普通出租,而是加了隔断,成了群租房,住了七八个年轻人。”李女士告诉记者,群租房租房者的一些行为让她很生气。

  “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租房子的时候?”李女士说,他们对租房者都很宽容,但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饭盒,菜汤、麻辣烫,就放在电梯门口,有时能放一周,都馊了,味道很大。”李女士表示,自己屋里的垃圾都由自己扔掉,放在电梯门口算怎么回事?关于环境卫生问题,她向小区物业反映过多次,“物业接到反映,也帮他们清理过几次,但每次清理完,下次照样放”。

  除了环境卫生问题,更让刘女士不能接受的是,群租房租房者的行为产生了安全隐患。“单元连廊的栏杆成了他们晾晒衣服的地方,万一让风刮下去,砸到人怎么办?还有租客在阳台上做饭,着了火怎么办。”刘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8号楼前几天一个群租房起了火,“原因就是一个租客抽完烟,没把烟摁灭,扔在垃圾桶里,着了火,幸亏屋里有人,迅速扑灭了”。

  李女士说,业主们就想知道,法律是否允许群租房的存在,谁来负责规避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

  托管公司专做群租房

  27日中午,记者赶到该小区。刘女士所在楼房有两个单元,每个单元为一梯两户,单元之间有连廊。刘女士隔壁的群租房无人在家,记者并未见到电梯口有垃圾。但在连廊处,记者看到一些用衣架挂在栏杆晾晒的衣服,正在随风飘荡。

  在小区内,记者碰到一位带客户看房的中介人员任先生。按照任先生讲述,做群租房租赁生意的并非房产中介,而是房屋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就相当于二房东,他们从房东手里把房子收过来后,将两室三室的房子,他们增加一些隔断,做成五六间,乃至以上,就是群租房。隔断一般是木板做的,房间一面是墙,另一面就是木板子”。

  小区附近一家托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主要经营群租房,刘女士“这个小区还不算多的,只有二三十套。附近一个小区里,有三百多套房,都交给我们托管了”。

  一条走廊两排房间
  

  27日中午,在刘女士所在小区,孙先生带记者看了某栋楼上的一个群租房。据孙先生介绍,该房原来是两室一厅,目前住了5个人。入门处有一两三平米的地方,堆放了一些杂物,再往前是一条细长的走廊,两面都是带门的房间,门上已做了ABC等大写字母标记,一共6个房间。记者已经看不出住宅原来的模样。

  随后,孙先生带记者又看了另一栋楼上的群租房。打开群租房的门,一条长廊,两排房间。孙先生说,这里住的人更多,除了公共卫生间,一共七个房间,只剩一个空房。一条金毛犬,就从一个房间里窜了出来,犬主将其拽回屋内。

  房间走廊里有两个衣架,挂满了衣服。孙先生说,除了带阳台的那个大房间,租房者都在走廊里晾晒衣服。

  律师说法

  房屋分割改建后出租
  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27日下午,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接到很多业主关于群租房的反映,他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详细情况他们不方便透露。

  记者查询发现,2011年2月,住建部就颁布并实施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等规定。如若违反,最高处罚可以达到3万元。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邱洪奇认为,群租房实际是一种经营行为。将一间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是一种经营家庭旅馆行为,这种现象已经过度占用了住宅内的电梯等社会公共资源。“这种经营行为,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就是违法。”

  27日,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向12345投诉此事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该部门将于小区物业“一起进行调查,并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