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韩建平) 民政部13日举行新闻通气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介绍新近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性和省级 社会组织 中建立 新闻发言人制度 的通知》的有关情况。

  安宁表示,将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 社会组织 中建立 新闻发言人制度 。当前不少 社会组织 新闻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布不主动,舆论引导不到位,负面舆情多发。未来将建立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对建立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制度 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表: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二要坚持与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充分发挥两种制度的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 新闻发言人制度 强化 社会组织 信息公开,推动 社会组织 治理更加公开透明;三要坚持分级分类逐步实施,提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于2016年底前普遍建立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制度 ;提倡在民政部登记的其它各类 社会组织 和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 社会组织 在2017年底前建立这一制度;提倡市、县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 社会组织 有条件的也应建立这一制度。

  《通知》明确建立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制度 的四项重点任务:一是选任新闻发言人,引导 社会组织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工作程序,任命或指定1名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为新闻发言人配备必要的工作团队,配合开展工作;二是培训新闻发言人,积极组织开展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不断增强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社会组织 要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好本组织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好新闻发布内容和保密审查机制、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等;四是提升新闻发布成效,引导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尊重 新闻传播 规律,创新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集体采访、网络访谈、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发布时效。

  据悉,民政部将于近期组织两期全国性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专题培训班,并拟于年底前,面向社会公布一批建成 新闻发言人制度 的全国性 社会组织 名单及其新闻发言人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