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昨天,记者从越秀区教育局获悉,该局制定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指引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据悉,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适当进行收费,但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越秀区教育局表示,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暂时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需逐步完善体育设施,具备开放条件后方能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开放?据《指引》要求,,学校的体育设施相对独立,有独立的通道进入体育设施区,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同时,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防范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此外,开放游泳场(馆)的,还需具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学校体育设施将开放给哪些人群?按照规定,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课余时间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校也应安排时间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应以面向青少年为主,在满足青少年活动的前提下可考虑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
按照规定,开放时间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周一至五学生离校后,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的时段应当与向社会开放的时段错开。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学生正常住宿期间,可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教育部门还表示,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开放时间,并在显著位置公告开放时间。
此外,对于伤残人士、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对低保对象、学生实行6折优惠。按照要求,学校通过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所得收入(包括承包、租赁及收费)的使用,依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