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电能:全资子公司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10:57:27 中财网

原标题:*ST电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公告

*ST电能:全资子公司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0-
005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空间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间电源”)于近日收到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
室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基本情况

证书名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发证日期:2019年12月30日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9日

二、关于证书取得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空间电源系为承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第
二研究室特种锂离子电源业务相关的经营性业务资产设立并作为独立法人进行
运营,根据空间电源设立时的有关规定,空间电源从事相关特种业务应向有权
主管部门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等特
种业务经营所需资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出具的承
诺,空间电源应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完毕开展特种业务所需相关资
质。


空间电源已于2018年9月5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
书》;于2019年1月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的正式证书。


2018年12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


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2018 年版)》(以下简称
“《许可目录》”),调整后的《许可目录》中未包含空间电源所从事的特种锂离
子电源业务,但相关备案管理办法细则及备案目录未于同期出台,致使空间电
源无法于《许可目录》出台一定期间内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资质。空间
电源依据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空间电源特种业务科研生
产业务的有关安排,完成了期间内的相关科研生产任务,未能取得相关武器装
备科研证书未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19年7月25日,国防科工局正式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
(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备案
管理。空间电源从事的特种锂离子电池业务被列入《备案目录》,按照《暂行办
法》的相关规定应对相关科研生产活动进行备案管理。根据《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空间电源向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递交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
证书申请材料,并于近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三、取得上述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防科工局下发的关于军品增值税税
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军品业务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为取得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许可证。


自《暂行办法》及《备案目录》公布后,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的单位从事《备案目录》所列军品相关业务是否能够享受军品增值税免征政
策,目前尚无规定或主管部门政策予以明确。若后续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发布政
策或实务操作中明确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单位从事《备案目录》所
列军品业务可以享受军品免增值税政策,则本次证书的取得,有利于减轻公司
税负,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发布政
策或实务操作中明确不予享受军品免增值税政策,本次证书的取得不会使公司
享受税收优惠,但对公司未来特种锂离子业务的开展仍具有一定积极影响。


由于空间电源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后能否享受军品免增值税政
策取决于相关部门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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