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房资金假外贸出境 外汇局专项核查贸易“有出无回”】日趋火热的中国人海外购房行为,正在“促使”这一新兴投资行为与传统资金进出境渠道的结合。在中国人海外购房投资的资金进出渠道中,虚假外贸和地下钱庄都已经隐现其中。(中国经营报)
日趋火热的中国人海外购房行为,正在“促使”这一新兴投资行为与传统资金进出境渠道的结合。在中国人海外购房投资的资金进出渠道中,虚假外贸和地下钱庄都已经隐现其中。
有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在外贸中“有出无回”的外贸企业,已经接到了监管层的现场核查通知。而作为外汇监管部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则回复《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外汇局对存在货物出口却没有相应货款收入现象的企业进行了重点监测、专项核查以及分类管理。
但是,外汇局在回复中也表示,不存在为“对指定企业的外汇流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进行专门对外发文的情况。
钱庄又现
春节还在江南赏梅的刘先生,此时此刻正在旧金山与友人叙旧,为了唯一的孩子能够在美国上学和定居,刘先生已经举家移民到美国。
刘先生在国内多地都有房产,同时,他又开设有大型外贸公司和工厂,再加上自身的受教育情况,四年前,他提出申请,很快获得了美国绿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安顿好家人的起居,他开始四处看房。“有一对老夫妻在卖他们的房产,一共有三个买家来看房,大家都想买这套房。”
刘先生最后出牌——“我提出全款现金支付,不用贷款,这对老夫妻立即决定把房子卖给了我。”房子的最终成交价格是200万美元。但是,在现行外汇管理制度下,200万美元如何从中国汇出,成为了一个头痛的问题。
中国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下,监管层将界定其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这种行为被监管规定禁止。
这种蚂蚁搬家的转移外汇,对刘先生的200万美元房款显然是杯水车薪。“如果用这种蚂蚁搬家的行为,只能买到很便宜的房子。”中介给了刘先生一个选择是地下钱庄,“其实做外贸已经很久了,对地下钱庄有一定的了解,现在监管特别严,但是地下钱庄目前还是首选。”刘先生说。
记者向一位同在美国的房地产中介咨询如何解决此类问题,他直言不讳地给出答案——地下钱庄。根据所需业务的情况,地下钱庄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刘先生向记者透露,“有地下钱庄报价是3%的手续费。”而前述北美中介人士透露,手续费为人民币和当地外汇的汇率差额。
地下钱庄一般的通行操作方式是,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汇入,地下钱庄在海外的账户以美元或其他货币汇出。一位跟踪地下钱庄的研究人士透露,这些地下钱庄的注册公司通常是在香港和澳门,在2008年前,地下钱庄最为繁盛,该研究机构曾经在广东跟踪调查过30多家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到账快,海外账户到账不超过一小时。
刘先生向记者表示, “前几年,地下钱庄管制没有这么严格的时候,确实有很多中国人来美国买房子,现在管制严了,就少一些。”
虚假外贸
做外贸出身的刘先生向记者透露,“在东南沿海的外贸公司,很多都可以将一部分外汇截留在海外。”也就是说,在外贸中,对方用美元支付的货款,可以暂时放在海外账户,不用转回国内。
“这种也很难说算不算地下钱庄,可能只截留一部分,不会把钱全部留在海外。”刘先生说。他提醒记者,“目前一些商品的出口退税已经达到了17%,不能全额退税也有10%到12%的退税,如果在国外截留货款太多,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外汇局在给《中国经营报》记者的回复中表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因此,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这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知情人士透露,“近期,有一些企业就接到了通知,就资金有去无回的问题,监管部门要进行现场核查。”
对此,外汇局表示:“在日常监管中,通过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监测与总量核查,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实施分类管理,其中包括企业出口后未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收回货款的情况。”
同时,去年以来,外汇局对存在货物出口却没有相应货款收入现象的企业进行了重点监测、专项核查以及分类管理。但是,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不存在为“对指定企业的外汇流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专门对外发文的情况。
风险最小化
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世宏向记者表示:“现在通过地下钱庄向海外转移资金的风险非常大。”他提醒两点,“如果是小型地下钱庄,那么资金本身安全的风险就会特别大。如果是所谓大型地下钱庄公司,其业务量越大,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者监控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事后的合规风险。”
外汇局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近两年来,外汇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的企业存在货物出口却没有相应货款收入现象,不符合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律。其原因既有企业特定经营模式(如保税区仓储转口、代理出口、现金收汇等)以及企业出口与收汇时间差较长等业务因素,也不排除少数企业资金违规滞留境外、地下钱庄收付款、违规代理等异常违规的行为。”
即便通过地下钱庄把钱运往国外,“你要看到一点,现在的交易都是电子化的,不是现钞交易。你和地下钱庄的往来都记录在案,钱庄出了问题,你也会被牵扯。” 洪世宏提醒。
而利用贸易公司海外截留资金,他认为同样存在风险,目前外汇局对此的监管非常严格。但是中国富豪海外购房的步伐并没有停滞。美国地产中介Aaron Kirman向记者透露了几宗中国富豪购买豪宅的交易过程。
“有一个价值亿万美元的房产,买家3天之内就交付了现金全款。”Aaron Kirman说,另外一处2000万美元的豪宅,“付全款也只用了5天。中国买家都是比较快做决定的,尤其是1000万美元的住宅,一般是一个月就会决定。” Aaron Kirman评价。
这样大规模的资金合法合规的输出方式,又是怎样呢?
洪世宏表示:“有的中国买家通过基金或者设立公司的方式,可以将资金合规地输送到海外。但是对于普通的个人购房者而言,为了买一个房子还要成立一个公司,显然是太周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