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严禁携带

电子通讯设备

本报讯(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一丹)今天,我省3万多人参加“国考”。昨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国考时,严禁考生将电子、通讯等设备带至座位,违规者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

同时明确6种现象为考场违规使用手机:带身上并开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振动;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拿出手机并开机;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取消报考者本次考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据悉,为防止利用通讯器材作弊,此次国考,省公务员局已与公安、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配合,在各考场设置屏蔽仪,每个考点外还将停放监测车辆,,干扰及监测非正常信号。

作者:冯劲松 李一丹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