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6月1-15日))

一、总体改革部署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确定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措施,通过互联网+医疗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决定建设福厦泉与合芜蚌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带动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会议指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为此,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今年起选择负担较重、能一次性治愈的大病开展集中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会议认为,发展和应用好健康医疗大数据,是以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民生工程,有利于提高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群众需求,促进培育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会议确定,一是按照安全为先、保护隐私的原则,优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区域、行业间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二是集成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疾病诊断、药物研发等支持系统,拓展公共卫生监测评估、传染病疫情预警等应用。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三是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规范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严格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准入,建设实名认证等控制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以来,有效发挥了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对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会议决定,在福厦泉和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分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布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高端人才与“双创”结合的重要平台、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带,在升级发展上探索更多鲜活经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宣布失效一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会议指出,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6件国务院文件,具体包括:一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三是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的。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

会议还决定优化防雷工程许可,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复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高等问题。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实施这项改革,可使每年20多万个工程项目避免重复许可,约缩短办理时间40天,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指出,首先从工程建设领域入手,清理和规范各方面过多过繁的保证金,有利于降成本、增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会议确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还。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推进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二、“放、管、服”改革

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全面实行“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涉企、涉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和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三项收费目录清单”作为政府权力清单的重要内容,对提高价格治理能力、优化价格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7月20日前,全面自查目录清单公布和执行情况。政府定价收费事项要全部进入清单,企业对清单以外的政府定价收费项目有权拒绝缴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是企业反映收费标准偏高的,要认真进行核实,确属偏高的收费标准一定要降下来。已经建立但尚未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的省份,要于7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工作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市、县级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面公开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

三、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二是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三是明确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四是进一步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五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四、地方改革

新疆力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6月7日,新疆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第一批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实施方案》,并就下一步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明确,在自治区本级首批拿出13个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脱钩改革试点的同时,地(州、市)级也应当与自治区同步开展第一批试点,选择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山东省属公立医院改革6月实施。从6月1日起,山东省33家驻济重点医院和济南市将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据介绍,参与改革的医院包括驻济省部属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行业部队医院共33家。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结束50年来医院西药加成15%、中药加成25%的政策,从而终结“以药养医”的历史、减轻患者负担。除药品外,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的服务价格也将大幅度降低。在降低药价和检查费的同时,山东省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如,诊查费将从3元、7元、9元三个等级分别变为6元、18元、25元,护理费、手术费也将有相应的提升。

广西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近期,广西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成为继云南、贵州、山西之后的第4个电改综合试点。针对广西电力体制运行过程中,电价传导机制不顺、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电网企业低买高卖等弊端愈发凸显的情况,《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以自治区境内各家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分别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购销差价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完善电力直接交易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售电企业、配售电企业、地方电网等市场主体参与直接交易,由交易双方自主定价。同时放开广西售电侧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售电业务和城市拓展区、工业园区等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或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黑龙江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日前,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原为事业单位的林场将转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将转型为公益企业,剥离经营性业务。地方国有林场将从以采伐为主转变为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主。改革主体任务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据介绍,目前黑龙江省共有425个地方国有林场,其中事业单位性质的68个、企业单位性质的57个,经营面积共726.09万公顷,职工总数近9万人。

四川出台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日前,《四川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总体方案》提出以强化预算管理、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严肃财经纪律为重点,建立统一完整、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总体方案》在中央明确的重点改革任务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明确了四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以理顺政府间财政利益分配关系为重点,加快完善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三是以严肃财经纪律为重点,健全公平公正、规范统一的财税秩序。

(原标题: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6月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