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警察,已婚男子张某利用社交软件以“谈婚论嫁”的名义获利12余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张某的上诉。

  2016年9月至12月间,张某通过社交软件“探探”与杨女士结识。他告诉杨女士,自己是一名刑警,在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因彼此觉得合适,二人开始以“谈婚论嫁”的名义交往。期间,二人一直保持着微信、电话联系,还见过两次面。

  不过,杨女士却不断收到来自张某的借钱短信。“升职请客吃饭需要钱”“单位账单有问题平账需要钱”“继承爷爷的遗产需要钱”“住院输液需要钱”“欠高利贷需要钱”“酒后驾车遇碰瓷需要钱”“打人赔偿需要钱”“打架毁财需要钱”等借钱理由花样百出。陆陆续续收了杨女士8万余元的转账后,张某开始失联。

  受害人不止一个。在与杨女士“交往”期间,张某以同样的方式还认识了刘女士,同样手法骗取刘女士3.9万余元后消失了。发现被骗后,两位女士都报了警。

  “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三中院。三中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社交软件途径交友的占比不低,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需清醒地认识到其中隐藏的风险。”法官提醒,恋爱中的男女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觉性,切莫被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