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已于3月20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为了帮助大家掌握会计考试大纲,湖南中公教育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会计》新变化对比分析,详情如下:

2019年考试大纲 2020年考试大纲 对比分析

考试目标 考试目标 新增“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一、会计基本原理 一、会计基本原理 无变化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及其会计差错更正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及其会计差错更正 无变化

三、存货 三、存货 无变化

四、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 无变化

五、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 无变化

六、投资性房地产 六、投资性房地产 无变化

七、金融工具 七、金融工具 无变化

八、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包括个别和合并报表) 八、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包括个别和合并报表) 无变化

九、资产减值 九、资产减值 无变化

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无变化

十一、收入、费用和利润 十一、收入、费用和利润 无变化

十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包括定义、范围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原则、商业实质的判断等)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 十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包括定义、范围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原则、商业实质的判断等)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 表述虽未发生变化,但根据引用参考法规,其内容可能已经做了修改

十三、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包括定义、重组方式等)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以组合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 十三、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包括定义、重组方式等)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以组合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 表述虽未发生变化,但根据引用参考法规,其内容可能已经做了修改

十四、所得税 十四、所得税 无变化

十五、外币折算 十五、外币折算 无变化

十六、租赁
(一)租赁的概念(包括定义、分类)
(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2.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三)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2.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四)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十六、租赁
(一)租赁的识别
(二)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三)租赁期
(四)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五)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六)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按最新租赁准则修改

十七、财务报表 十七、财务报表 无变化

十八、公允价值计量 十八、公允价值计量 无变化

十九、政府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 十九、政府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 无变化

参考法规(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参考法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4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43.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44.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45.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46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47.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
……
57.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
58.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财会〔2019〕23号)
59.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
60.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号) 全部新增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2020年的考试大纲相较2019年还是有较大变化的,主要集中在《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财务报告》以及《政府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五个部分,具体表现在:

1.租赁。

整个章节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和应用指南重新改写。对于今年的会计考生而言,这应该是个不太美妙的消息,因为根据中注协的命题规律,每年教材变化较大章节,一般会做重点考察,而新租赁准则学习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备考准备。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虽然从文字表述上,2020年新大纲与2019年并没有发生较大改编,但在参考法规中,已经将这两个准则纳入其中。那到底2020年教材会不会对这两个章节进行重新改写呢?只能说概率较大,但不确定。

3.财务报告。

整体变化不大,但为了跟收入、金融工具、租赁等新准则衔接,应该会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的部分列报项目有所影响。

4.政府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

整体变化不大,部分知识点可能会根据参考法规稍做补充。

新准则的学习对于所有的会计从业者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对考生而言更是如此。但其他知识点是不变的,因此在新教材出版之前,各位考生完全利用现有教材提前备考,尤其是收入、金融、所得税和合并报表几章,在2020年考试中仍然是热门考点,提前学习可以为后续减少不小的压力。距离专业阶段考试还有6个月的时间,此时不学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