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南京举行。新华社记者 孙参 摄

图为12月13日,人们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前献花悼念。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

  □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马超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留下的这段话,虽经70多年历史风云变幻,但依然振聋发聩、令人深思。

  “我们要告慰遇难同胞和抗战先烈的是,世界反法西斯胜利后,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作为重大战争罪行,受到国际正义的严正审判和人类良知的普遍唾弃。”2016年12月13日,第二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讲话中说,那些穷凶极恶、双手沾满南京人民和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钉在反和平、反人类的耻辱柱上,这是历史的定论。今天,我们公祭遇难同胞,缅怀抗战先烈,谴责侵略暴行,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唤起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是为了携手开创和平美好的未来。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美化侵略战争、试图开历史倒车的言行,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国行公祭,法立典章。”《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司法审判史料,并从法律角度还原了当年对日本战犯审判的艰辛和严谨,正如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副会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名誉馆长、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会长朱成山所说,“审判南京大屠杀战犯的印记永远不会被磨灭。如果有人试图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永远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