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6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泰诚财富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620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39)和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9)、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和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2020)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2016年6月6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各基金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泰诚财富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泰诚财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泰诚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泰诚财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开放式基金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3日起,调整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手机客户端、网上交易系统等,下同)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62001)(以下简称"国鑫发起")、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以下简称"国金300")和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2020)(以下简称"国金50")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金额限额,有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16年6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国金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首次单笔申购国鑫发起、国金300和国金50的金额最低限额调整为1元,,追加单笔申购国鑫发起、国金300和国金50的金额最低限额调整为1元。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的最低限额与申购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