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池州市人民政府雍成瀚市长:
领导您曾在合肥市主持过纪委工作,本是位专家型领导干部。综下我向领导您举报的所有问题真实性。如经调查核实属于我肆意捏造,歪曲事实?本举报人叩请雍市长您立即督促送我直接进看守所关押严惩!......
我叫何贵生,家住安徽省东至县昭潭镇新望大酒店。我于2014年8月1日开始反复在各级举报信箱【含省长市长信箱】举报昭潭村支书操纵以高额差价私自买卖责任田问题!原本举报人是相信国家履于瀚市长您的权责,总盼能得到雍市长您的帮助,能将举报件批转给有权处罝相关职能部门,达到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目的。可我在2015年6月13日写给市长[13031期]的举报信件【此件补充举报信至今都未在网上公开发布!】,由于承办市长信箱办公室在确知我在写此市长信件前,就一再在市长信箱反复实名举报昭潭镇党委张百胜书记与被举报村支书存在权钱交易倾向问题?而办理市长信箱工作人员竟还是照常将我此举报信件再次转给【被举报】昭潭镇张百胜书记来主导处置!致使该件举报信件被镇张百胜书记恶意利用,被其将此信件私自转给被举报人村支书,导致举报人一再遭受到被举报村支书疯狂打击报复!更让我至今痛恨的是,该件举报信在镇政府处置期间,竟被镇党委张书记滥用公权大做文章,致使其借此来阻压低毁举报人继续举报!.....
【雍市长】其实镇张书记采取的方式也极其简单,也就是在调查前先期间接暗托被举报村支书到每户需调查对象家去威吓串供【事因在此期间出现戏剧性"乌龙"事件,被举报村支书搞错威吓对象。这才导致在调查前含早年在医院扫地员工程学铭在内,多位需被调查的对象就找到我家酒店求助吵闹】。再组织有权威镇“调查组”上户进行调查。等到得出整套虚假结论后,再层层上报并回复市长信箱。唯一让我没想到的是:最终张书记会将此“虚假结论”做为开除我公职关健性“证据”提交给法院【此事很容易调查清楚!】.......后期本举报人又先后于2015年10月7日,10月12日等多封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举报材料,再次被承办市长信件办公室转到被举报昭潭镇张百胜主导回函?可想而知,在现今没有任何监督追责机制约束现状下,我所得到回复内容会离谱到何种程度!为此,我再次向领导您讲句地道大实话:我实名举报镇党委张百胜书记,您却让张百胜来处理我的举报件?您这不是间接变向打压举报人强逼我别再举报?!2015年10月21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与镇政府"用工合同争议"案件,再次出现上述所反映的类似问题。受镇张百胜书记委托律师郑治吉竟将县长信箱20150110期套用程暁光等人多份举报本人虚假信件【巳经举报人程暁光13705662552等人证据核实,均是被举报村支书套用他人名字诬告所致】!直接在有录像监控审判庭上公开宣读,并做为开除我证据提交给法院!试想,这"市长县长信箱"不是在纵使被举报单位来侵害举报人行使最基本公民权利?雍市长【这里也不能怪我会埋怨】就是退一万步讲,镇张百胜书记就不应该恶意借用市长信箱来诬蔑举报人正常诉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更不允许蓄意制造证据来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
尊敬的雍市长,早在2015年4月27日我就为此类问题在网上一再公开呼吁【相信雍市长您也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本就存在公权力及可利用资源严重不对等现实状况!更何况没有哪个单位或领导自愿承认自己违规犯纪明显体制弊端【网上点击审阅"转呈给池州市纪委施正生书记十二条举报信息”后的谏言】!领导您怎么能同意将此类举报信件转给被举报单位来压制举报人?这不是在利用市长您的权位间接引诱压制最底层民众申诉?就退一步说,这也明显侵害雍市长领导您个人的声誉权?!更是严重违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立法本意!!
尊敬的雍市长:我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反复实名举报,终因被困于按正规信访渠道无法得到任何解决情况下,我被迫在人民网.央视新间网等几十家网站公开举报村支书大规模操纵私卖田地等问题。众所周知,在多家网站公开实名举报反映问题,其真实性是受相关法律严格约束的!毕竟点击数量到一定程度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惩罚的!凭此可以从侧面论证,我所有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举报内容,其真实性是经得住任何形式调查,根本不容有丝毫质疑余地!....
尊敬的雍市长:举报后期我本是为自已讨还冤屈为目的,被迫多次从深层次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相信看过我前后一年多时间在网上发布的多封举报材料来判研,我所举报问题从整个事件本身性质来定论,应该就是件很容易核实清楚案件。仅需相关职能部门能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是村支书操纵高价私卖田地就应该遵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是我编造事实诬告村支书就更应该受到严厉惩处”!怎么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始终还是被掩盖着不管不问?使得整个事件恶性循环,演变到今天“有冤就在网上发布”逆境?为此,我被迫再次痛呼:是什么原因导致我所举报问题至今无法得到任何解决?难道省长市长信箱真如网民所议论的"形同虚设"?仅是忽悠底层民众?!綜合上述,本举报人唯有借此吁吁:强烈建议将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县长信箱更改为“乡镇或被反映单位回函信箱”?并再次力求雍市长领导您能帮助我和我的家庭澄清事实?更盼雍市长您能在百忙之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彻查此案!叩谢领导您......
附注:详情网上审阅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71/1/2/152093886.html 【点击:再次敬呈给安徽省人民政府李建中省长的一封求助信】
举报人:何贵生 联系号13705663489 邮箱601505851@qq.com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