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9日对外公布,这是继两高本月针对造谣诽谤发布《解释》之后的又一次释法。此前一天,北京警方发布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所谓“环保专家”董良杰的消息,成为依照两高《解释》侦办的典型案例。

    网上舆论对高法最新释法的反应比上一次平静多了。高法在释法的同时,举了三个公众一看就懂的案例。北京警方刑拘董良杰,董的案情清晰,没什么争议空间。官方在舆论高关注领域表现的成熟度似乎在增加,网上舆论也似在逐渐适应,磨合在进行中。

    然而网上舆论是高度不确定的,它随时会因为一个具体细节而再次爆发。高法释法的目标应是对法律本身的厘清,既指导基层司法机关办案,也让公众把法律边界看得更清楚。舆论总体上不能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的第一考虑。

    网上舆论本来是意识形态的问题,但前段时间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也被当成了“舆论”,甚至恐吓民航飞机的人也因网上“言论自由”而变得胆大。治理网上乱象决不能是冲着“舆论”去的,舆论只能引导,使用司法对付它最终不会管用。

    如今法院变得众目睽睽,俨然站到了“舆论斗争”的风口浪尖,这是一些人的错觉。法院只能解决涉及言论的各种犯罪,它的职责是定分止争,干涉不了人们怎么想,以及在合法范围内表达好恶,发表尖锐意见。

    舆论活跃人士必须建立更严谨的法律意识,不能为了实现“斗争目标”,或者为了加强自己在舆论中的地位而借助非法手段。法律同时有限制和保护的双重作用,随着有关“言论”的释法越来越细,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既能逐渐确立边界,也能得到越来越多具体的法律保护。

    围绕法律的争议及关注近来集中爆发,这说明全社会都在逐渐认同、接受法律的权威,中国法治建设慢慢进入“细节磨合”的阶段。这一历史性进展应当得到全社会尤其是知识分子群体的积极配合和响应。

    中国一定要过“言论自由”这一关。它的内涵究竟是什么,边界在哪里,它如何契合中国社会现实,如何为中国的前进贡献建设性,也提供开拓力,主流社会唯有就这些问题达成较为牢固的共识,中国政治团结的质量才能真正上台阶。

    法律目前做的,都是为了切掉纠缠“言论自由”再清楚不过的毒瘤,因为造谣、诽谤、恐吓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公敌。如果这个小坎迈着都困难,中国长远的社会建设将令人堪忧。

    我们认为网上谣言治理已经取得一定成果,造谣现象变得收敛,很多人做转发也有了谨慎的意识。目前一些人对这样的谨慎还不习惯,有些牢骚,张家川警方处理造谣失当时,在遭到批评的同时还招来一些情绪发泄,但这些就是依法治理网上谣言的正常过程。

    中国的言论自由不是可以从外界“照搬”来的,也不是可以什么都不顾,照着它的字面意思做就是了的,中国社会需要言论自由,而且也一定能够做到让它越来越成熟,与中国的现实全面融为一体。中国法治建设的坚定性和政治上的创造力,应能共促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