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擦亮你的眼睛!

日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报告显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协会受理投诉19宗。

19宗行业纠纷与投诉中,主要反映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未对房屋进行查册(4宗)、隐瞒房屋信息(如: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共有人),诱导买卖双方签订合同(3宗);未敦促买卖当事人依约履行合同,如:支付首期款、赎契等(3宗);隐瞒房屋交易真实价格(2宗);在未审查买方购房资格的情况下,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2宗);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1宗);为禁止交易的物业(如:被查封)提供中介服务(1宗);经纪人冒签合同(1宗)、乱收费(1宗);未依法查验出售房屋当事人对房屋的处分权(1宗)。

协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房屋交易环节中容易忽略的问题,注意规避风险。

案例一:差额作中介费 收取无依据

2017年,卖家李某委托A中介公司以180万出售其白云区自有物业。随A公司经纪人小伍通过多种渠道为李某发布房源信息。其中B公司经纪人小曾在了解情况后,向小伍提出有客户愿以190万购买李某房屋,其提议多出的10万作为中介服务费用,由B公司收取6万;A公司收取4万。后来,买家与卖家沟通后认为B中介公司存在隐瞒了真实的交易信息赚取差价。于是其拒绝交易,并被B中介公司起诉。

法院认为此行为违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也损害了被告作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驳回B中介公司所有诉求。【进入更多】

案例二:中介欺骗签订佣纸 业主维权对簿公堂

中介小李告知罗老,买家要用其中的20万请中介承包交易税费、中介费、差旅费等,他会让买家签订合同后先支付20万给罗老,罗老再将其中15万转给他。罗老按小李的要求转账成功后,李某又以其他理由让罗老签了15万元的《中介服务确认书》。后来,罗老从老家赶回广州,并与买家见面,在交谈中才发现买家已支付9万元的中介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定A中介公司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罗老签署《中介服务确认书》,故判决撤销《中介服务确认书》并要求A中介公司返还15万。【进入更多】

案例三:旧房分摊要留神,补足交易最稳妥

本案卖方谭女士,在出售房屋前已清楚知道房屋存在未补分摊面积情况,且需要办理补分摊面积后才能上市交易。谭女士未以约定价格出售房屋,却以中介公司未尽居间义务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更多的是不诚信的体现。

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作为卖方需清楚出售房屋的属性,如房屋性质、房屋是否需要补分摊、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等。【进入更多】

案例四:两台空调引起的交楼纠纷

购房人向邻居及物业公司了解,出售人已在2月中旬偷偷将两台空调搬走。购房人多次要求梁某依约履行,归还两部空调,但梁某不予理睬。最后,购房人李某对于梁某的无赖失信行为感到气愤,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官依法组织调解庭,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梁某的失信行为予以斥责,并认定合同约定条款有效,《家私家电清单》属合同补充协议,同属有效文件,责令梁某依约补偿购房人两台空调,并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延迟交楼的赔偿金。【进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