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4月15日讯(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通讯员思法宣)陈女士(化名)被某整形医院以医生是韩国人为噱头吸引,花费20万元做了整容手术,可术后不但面部凹凸不平,还意外发现韩国医生在没有行医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陈女士是某整形医院的老客户。2017年7月,陈女士约了美容护理。经工作人员介绍,陈女士了解到,若近期做整形项目,崔某将担任主刀医生。陈女士遂充值了20万元,确定拉皮、面部线雕、法令纹提升三个手术项目。术后,陈女士出现头部发麻发紧、丧失部分痛感以及右脸颊腮帮部出现脂肪瘤、右脸颊凹凸不平等症状。“我的病历中,手术记录那栏的医师签名为李某,而非崔某签名,病历是伪造的,手术时间也存在造假。”陈女士说,医院也没有办理和领取营业执照,崔某更没有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察觉到被骗后,陈女士起诉了这家整形医院,要求医院返还20万元诊疗费及占用利息费2万余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60万元、精神赔偿费1万元等费用共计近100万元。

  庭审中,法官当庭查看了陈女士的面部,发现确实存在左右不对称的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整形医院故意没有告知陈女士韩国医师崔某不具备在华行医资格,且在为陈女士实施整容手术后还伪造病历,编造手术者为他人以及手术记录等。思明法院一审判决该整形医院退还陈女士服务费11万余元,赔偿三倍损失34万余元,并退还陈女士在该整形医院充值卡内8万多元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