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南平市一批先进女性集体和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

  ­南平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政和县镇前镇下园片区妇联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建文和建阳区大岭后农林合作社理事长蔡旭芳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国网邵武市供电公司城区供电营业厅、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瓯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汽车站售票班组、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近年来,南平市各级妇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代脉搏,注重榜样引领,积极组织动员各界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岗位建功,谱写出“巾帼不让须眉”的绚丽篇章。

原标题:我市一批集体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